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3題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法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其中「減少價金」屬於下列何種權利?
題目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法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其中「減少價金」屬於下列何種權利? A. 支配權 B. 請求權 C. 形成權 D. 抗辯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形成權
解析
減少價金請求權是依買受人的一方意思表示,使原有價金數額發生變動,不需出賣人同意,性質上屬形成權,故選 C。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此處「請求」只是條文用語,並非民法上請求權,故 B 不正確。支配權是直接支配標的物,抗辯權是對抗他人請求權,均與減少價金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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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