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5題
非經當事人請求,法院不得對法律爭議逕為裁判,此項司法審判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稱為:
題目
非經當事人請求,法院不得對法律爭議逕為裁判,此項司法審判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稱為: A. 不告不理原則 B. 職權調查主義 C. 法院照顧義務 D. 言詞辯論原則
官方答案
- 答案:A. 不告不理原則
解析
不告不理原則要求法院不得對未經當事人請求的法律爭議逕為裁判,以保障當事人程序主導權。職權調查主義強調法院主動調查,法院照顧義務與言詞辯論原則則屬其他程序原則,均非本題所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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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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