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31題

關於地方立法機關會議類型與任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地方立法機關會議類型與任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新當選之民意代表宣誓就職、推舉議長、副議長、主席、副主席之會議,稱為預備會議 B. 定期會每年開會1 次 C. 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得經大會決議延長。延長之會期,不得進行質詢 D. 議員、代表請求召開臨時會時,議長、主席對於是否召開有裁量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得經大會決議延長。延長之會期,不得進行質詢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會期屆滿而議案尚未議決時,得經大會決議延長;延長之會期,不得進行質詢,故C正確。A選項新當選之民意代表宣誓就職並推舉正副議長或主席之會議稱為「成立大會」;B選項定期會每6個月開會1次,每年開會2次;D選項若符合法定連署人數或首長要求召開臨時會,議長或主席應於規定期限內召集,屬羈束責任而非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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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