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33題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鄉(鎮、市)民代表至少須有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B. 直轄市議會議員至少須有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C. 除黨團外,縣(市)議會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亦得合組所謂的政團 D. 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黨團辦公室得視實際需要,由各該議會提供之
官方答案
- 答案:A. 鄉(鎮、市)民代表至少須有3 人以上,始得組成黨團
解析
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34條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得設黨團;黨團須達各該議會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或至少3人以上。同條亦規定,除黨團外,符合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者亦得合組政團,且黨團辦公室得視需要由各該議會提供。然而,該條規範對象僅限直轄市議會及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依法並無設置黨團或政團之相關法源依據,故A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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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