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原住民族行政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第24題
根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條文規定,政府機關(構)處理行政、立法事務及司法程序時,原住民得以其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各該政府機關(構)應如何處理?
題目
根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條文規定,政府機關(構)處理行政、立法事務及司法程序時,原住民得以其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各該政府機關(構)應如何處理? A. 召開部落會議討論之 B. 聘請通譯傳譯之 C. 安排耆老諮商 D. 聘請法律專家協助
官方答案
- 答案:B. 聘請通譯傳譯之
解析
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規定,政府機關(構)處理行政、立法事務及司法程序時,原住民得以其原住民族語言陳述意見,各該機關(構)應聘請通譯傳譯,以保障語言使用權與程序參與。A部落會議、C耆老諮商屬文化諮詢機制,D法律專家協助則與語言傳譯無關,均非本條所定之處理方式,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