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13題
一方當事人為下列何者之團體協約在簽訂前不須取得核可?
題目
一方當事人為下列何者之團體協約在簽訂前不須取得核可? A. 公營事業機構 B. 國防部所屬機關(構) C.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D. 公立學校
官方答案
- 答案:C.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解析
團體協約法第9條第2項規定,團體協約當事人之一方為公營事業機構、國防部所屬機關(構)或學校者,簽訂前應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故A公營事業機構、B國防部所屬機關(構)、D公立學校均須核可。題目問「不須核可」者,C「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並非條文所列須核可之主體類型(該條係以事業性質如公營、國防、學校為準,而非以行業別如電力燃氣為準),故其團體協約不須核可,答案為C。本題測驗第9條核可要件之適用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