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24題

輪班制工作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X 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Y 小時。請…

題目

輪班制工作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X 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Y 小時。請問上述的X 與Y 各為何? A. X 為12,Y 為7 B. X 為11,Y 為7 C. X 為12,Y 為8 D. X 為11,Y 為8

官方答案

  • 答案:D. X 為11,Y 為8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34條(輪班制),更換班次時雇主應使勞工有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X=11)。但如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為不少於連續8小時(Y=8)。此為106年修法將原8小時提高為11小時,並設8小時之例外。故X=11、Y=8,選D。A、B之Y=7或X=12均與條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