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49題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而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其得請求之失能年金最少為多少元?
題目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而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其得請求之失能年金最少為多少元? A. 3 千元 B. 4 千元 C. 5 千元 D. 6 千元
官方答案
- 答案:B. 4 千元
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第53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而請領失能年金給付時,其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四千元者,按新臺幣四千元發給,此即失能年金的最低保障額。設計目的在避免年資短、投保薪資低的被保險人僅能領取微薄年金,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故最低金額為四千元,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