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25題
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之規定,「學校併入其他學校,成為該學校之分校、分班或學部,不再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仍繼續在原校址進行教學活動」,係指下列何…
題目
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之規定,「學校併入其他學校,成為該學校之分校、分班或學部,不再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仍繼續在原校址進行教學活動」,係指下列何者? A. 改制 B. 合併 C. 停辦 D. 改名
官方答案
- 答案:B. 合併
解析
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所稱「合併」係指學校併入其他學校,成為該校之分校、分班或學部,不再具有單獨法定地位,惟仍繼續於原校址辦理教學活動。與改制(改變學制或類別)、停辦(終止設立)、改名(僅變更校名)不同,合併重點在於「整併」而非消滅教學或單純更名,故答案為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