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49題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這是指法規的何種法律原則?
題目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這是指法規的何種法律原則? A. 法律優越原則 B. 比例原則 C. 法律保留原則 D. 明確性原則
官方答案
- 答案:C. 法律保留原則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50條第2項規定,法規命令的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的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的範圍與立法精神,這正是法律保留原則的展現:行政機關訂定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須有法律授權並受其拘束。A法律優越原則是指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B比例原則強調手段與目的之間應均衡;D明確性原則是指法規內容應具體明確,均與本題「須有授權」的核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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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