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11題

依現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題目

依現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A. 24 班 B. 30 班 C. 36 班 D. 48 班

官方答案

  • 答案:D. 48 班

解析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其目的在維持學校規模適中,使教育資源、行政支援與校園空間得以有效運用,並利於校長治理與教師專業對話。二十四班、三十班、三十六班均非該細則所定的原則上限,故本題應選 D。須注意此為「原則」,偏遠或特殊地區仍得依實際需要另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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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