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13題
國中B 教師被家長檢舉體罰學生,學校應於受理檢舉事件後幾日內召開校事會議審議?
題目
國中B 教師被家長檢舉體罰學生,學校應於受理檢舉事件後幾日內召開校事會議審議? A. 3 日 B. 1 日 C. 7 日 D. 1 個月
官方答案
- 答案:C. 7 日
解析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規定,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涉及體罰、霸凌等應予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事由時,應於受理檢舉事件後七日內召開校事會議審議,以儘速完成事實調查與初步判斷,兼顧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程序保障。一日、三日過短,難以完成通知與資料準備;一個月則拖延過久,均與法定時限不符。故本題應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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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