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2題
根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中途輟學學生是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多久以上?
題目
根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中途輟學學生是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多久以上? A. 24 小時 B. 2 日 C. 3 日 D. 1 週
官方答案
- 答案:C. 3 日
解析
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規定,所稱中途輟學學生,係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之學生。此「連續三日」之認定標準,旨在及早辨識可能失學之學生,啟動通報與復學輔導機制,以保障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受教權。選項A(24小時)、B(2日)未達法定連續日數,D(1週)則較法定期限為長;唯法定門檻即為連續三日。故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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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