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8題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多長?
題目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規定,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多長? A. 1 個月至1 年6 個月 B. 2 年至3 年 C. 3 年至4 年 D. 5 年至6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A. 1 個月至1 年6 個月
解析
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為技藝補習班與文理補習班二類,其修業期限為1個月至1年6個月,故選A。B、C、D所稱2年以上、3至4年、5至6年,均超出短期補習教育的法定修業期間。此類補習教育以短期、補充性為定位,與正式學制的學位或長期進修不同,修業期限因此有明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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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