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下列何項非屬於公務人員得以申請留職停薪之事由? A. 結婚 B. 育嬰 C. 侍親 D. 進修
官方答案
- 答案:A. 結婚
解析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得申請留職停薪的事由主要包括: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育嬰)、侍親、進修、因公傷病、配偶因公派駐國外等,均以有長期離開職務的正當需要為前提。結婚雖屬人生大事,但僅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婚假,尚不得據以申請留職停薪。故選項A並非留職停薪事由,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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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