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下列何項非屬於公務人員得以申請留職停薪之事由? A. 結婚 B. 育嬰 C. 侍親 D. 進修

官方答案

  • 答案:A. 結婚

解析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得申請留職停薪的事由主要包括: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育嬰)、侍親、進修、因公傷病、配偶因公派駐國外等,均以有長期離開職務的正當需要為前提。結婚雖屬人生大事,但僅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婚假,尚不得據以申請留職停薪。故選項A並非留職停薪事由,為本題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