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25題
某甲原先調到現行機關任職時,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四級,經過第1 年另予考績和後2 年年終考績後,每次均獲「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目前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六級…
題目
某甲原先調到現行機關任職時,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四級,經過第1 年另予考績和後2 年年終考績後,每次均獲「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目前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六級。有關某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過去3 年考績為2 年甲等1 年丙等 B. 已取得委任第二職等的任用資格 C. 在現行機關的任職年資未滿2 年6 個月 D. 下一年度年終考績若是甲等,將可領取「2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官方答案
- 答案:B. 已取得委任第二職等的任用資格
解析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年終考績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一個月俸給總額獎金,乙等晉一級給半個月;另予考績只給獎金不晉級(甲等一個月、乙等半個月)。某甲三次均領一個月,表示三次均列甲等(一次另予、兩次年終),兩次年終各晉一級,恰好由本俸四級升至六級,故 A 錯。另予考績須連續任職滿六個月,加計後兩年,任職年資至少二年六個月,C 錯。二個月獎金僅限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D 錯。兩次年終考績均甲等,已符合委任第一職等晉升第二職等之考績條件,故 B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