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29題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定,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結束,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之期間,不得少於幾個月?
題目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定,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結束,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之期間,不得少於幾個月? A. 3 B. 4 C. 5 D. 6
官方答案
- 答案:D. 6
解析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公務人員带職帶薪全時進修應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進修期間最長1年;進修期滿應返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其繼續服務期間不得少於進修期間,且法令並要求最低不得少於一定期間以保障機關人力。題幹所問繼續服務之最低月數,依規定為「六個月」。A、B、C所列3、4、5個月均低於法定最低要求,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