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15題
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範之任用親屬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範之任用親屬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不得在本機關任用 B. 各機關長官對於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 C. 各機關長官之配偶,係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於長官接任後3 個月內應辭職或調任其他機關 D.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官方答案
- 答案:C. 各機關長官之配偶,係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於長官接任後3 個月內應辭職或調任其他機關
解析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同條第2項則規定:應迴避人員若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即已任用,不受前項限制,但應於長官接任後三個月內「調整職務或調任其他機關」。C 寫成「辭職」,與法條所定「調整職務」不符,當事人並非必須辭職。A、B、D 之敘述均與條文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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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