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43題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多久時間為一期,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題目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多久時間為一期,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A. 半個月 B. 1 個月 C. 45 天 D. 60 天
官方答案
- 答案:B. 1 個月
解析
依營業稅法第35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一個月為一期,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一般營業人原則以每兩個月為一期申報(第35條第1項),但零稅率業者因多有出口退稅需求,准以較短之一個月為一期申報,以利資金回流。故正確期間為1個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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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