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9題
若某甲目前正在服役中,但是他有欠稅未繳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此時國稅局寄繳款書給下列何者不屬於合法送達?
題目
若某甲目前正在服役中,但是他有欠稅未繳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此時國稅局寄繳款書給下列何者不屬於合法送達? A. 某甲父親 B. 某甲母親 C. 某甲配偶 D. 某甲弟弟
官方答案
- 答案:D. 某甲弟弟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69條及稅捐稽徵法有關送達之規定,文書原則應向應受送達人本人送達;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本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住居所管理人等。某甲服役中不住於戶籍地,其父、母、配偶通常為同居之成年家屬,代收繳款書屬合法送達。惟弟弟(選項D)若為未成年或並非同居人,即不具備受領送達之身分與辨別事理能力,稅捐機關對其送達不符規定,不生效力。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