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47題
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額度,包括之範圍為何?①國營事業之舉債 ②債務基金舉新還舊之債務 ③彌補歲入歲出差短之舉債
題目
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額度,包括之範圍為何?①國營事業之舉債 ②債務基金舉新還舊之債務 ③彌補歲入歲出差短之舉債 A. 僅① B. 僅①② C. 僅③ D. ①②③
官方答案
- 答案:C. 僅③
解析
依《公共債務法》規定,各級政府為調節財政收支所舉借、彌補歲入歲出差短之長期債務(即總預算及特別預算之差短),計入法定債限額度之範圍(③正確)。而依該法規定,國營事業之舉借(自償性或具獨立法人資格之事業債務,非屬政府公共債務法所規範之政府債務額度範圍,①不計入),以及為償還舊債以發行新債之「舉新還舊」債務(為借新還舊,避免重複計算,②不計入舉債額度)。因此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額度範圍僅包括③,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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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