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7題
關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銷售貨物」及「視為銷售貨物」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銷售貨物」及「視為銷售貨物」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 B. 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視為銷售貨物 C. 因信託行為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自委託人移轉至受託人,視為銷售貨物 D.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視為銷售貨物
官方答案
- 答案:C. 因信託行為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自委託人移轉至受託人,視為銷售貨物
解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之1明定,因信託行為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自委託人移轉至受託人,或其他信託關係人間的移轉,不適用同法第3條有關視為銷售的規定。因此C稱此種移轉「視為銷售貨物」是錯誤的,為本題答案。A所述將貨物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是銷售貨物的基本定義;B所述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視為銷售貨物;D所述將供銷售的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視為銷售貨物,均屬同法第3條視為銷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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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