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44題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9 人座以下之載人小客車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多少金額,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題目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9 人座以下之載人小客車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多少金額,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A. 150 萬元 B. 200 萬元 C. 300 萬元 D. 35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300 萬元
解析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規定,9人座以下之載人小客車,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300萬元者,屬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特種貨物,稅率10%,此即俗稱奢侈稅之車輛項目,門檻自立法以來即為3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350萬元均非條例所定金額,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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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