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46題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的多少百分比給該直轄市?
題目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的多少百分比給該直轄市? A. 30 B. 40 C. 50 D. 80
官方答案
- 答案:C. 50
解析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遺產及贈與稅屬於中央與地方分成的稅目: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50%給該直轄市;在縣(市)徵起之收入,80%給該縣(市)。本題問的是直轄市可分配比率,因此為50%,選C。A的30%、B的40%都不是本法規定的分成比率;D的80%是縣(市)徵起時給該縣(市)的比率,兩者容易混淆,須看清題目問的是直轄市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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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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