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3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
題目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 A.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 B. 慰勞軍隊之捐贈 C.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且無受保險賠償 D.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
官方答案
- 答案:A.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
解析
所得稅法第38條明定,各項費用或損失中屬於資本之利息、盈餘之分配,以及各項罰鍰、稅捐附徵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資本之利息性質上為出資者盈餘之分配,並非營利事業為營業所發生之成本,故A不得列報。至於慰勞軍隊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依第36條規定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且不受金額限制;因不可抗力災害造成之損失,只要未受保險賠償,亦得核實認列為損失,故B、C、D均非本題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