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5題

銀行對其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多少比率時,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題目

銀行對其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多少比率時,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A. 3 比1 B. 4 比1 C. 1 比3 D. 銀行不適用此一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銀行不適用此一規定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2第1項(反自有資本稀釋/薄資本原則)規定,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一定比率(一般為3:1)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但同條第2項明定,銀行、信用合作社、金融控股公司、票券金融公司、保險業及證券商等金融機構不適用此一規定,以符金融業資金運作之特質,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