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2題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關於稅捐的徵收,下列何者沒有優先於抵押權?

題目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關於稅捐的徵收,下列何者沒有優先於抵押權? A. 綜合所得稅 B. 土地增值稅 C. 地價稅 D. 房屋稅

官方答案

  • 答案:A. 綜合所得稅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同條第2項並特別明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其理由在於此三種稅捐係以土地、房屋為稅基,具有物稅性質,與擔保物權之標的重疊,故賦予最優先受償地位。綜合所得稅屬一般稅捐,僅優先於普通債權,並不優先於抵押權,故選A。B、C、D均在優先於抵押權之列,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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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