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22題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除報經核准外,下列何項之溢付稅額應留抵應納稅額?
題目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除報經核准外,下列何項之溢付稅額應留抵應納稅額? A. 因進口貨物 B. 因取得固定資產 C. 因銷售適用零稅率之貨物或勞務 D. 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
官方答案
- 答案:A. 因進口貨物
解析
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因銷售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因取得固定資產、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而溢付之稅額,由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其餘溢付稅額應留抵應納營業稅,情形特殊者才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因進口貨物溢付者屬「其他」情形,除報准外應留抵,故選A;B、C、D均屬得退還之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