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49題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何者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
題目
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何者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何者? A. 監察院、監察院 B. 行政院、監察院 C. 行政院、司法院 D. 監察院、司法院
官方答案
- 答案:A. 監察院、監察院
解析
正確答案為 A。依審計法第 19 條規定,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監察院」。監察院為我國最高監察機關,掌理審計職權,故無論行政違失或刑事移送均報告監察院。選項 B、C、D 所稱行政院、司法院均非本法規定之報告對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