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48題
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下列何者簽證各項支出時,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爭執時,得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
題目
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下列何者簽證各項支出時,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爭執時,得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 A. 業務之主管 B. 主辦會計人員 C. 會計佐理人員 D. 財務出納人員
官方答案
- 答案:B. 主辦會計人員
解析
正確答案為 B。依審計法第 59 條規定,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證各項支出,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發生爭執時,得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以釐清法令適用疑義。此項諮詢權係賦予實際負責簽證支出之主辦會計人員,因其最瞭解支出內容與會計處理。選項 A 業務主管、C 會計佐理人員、D 財務出納人員均非法定得為諮詢之對象,故不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