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31題

依據會計法規定,會計佐理人員辦理交代,應由誰監交?

題目

依據會計法規定,會計佐理人員辦理交代,應由誰監交? A. 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 B. 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 C. 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 D. 無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C. 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

解析

依會計法第102條規定,會計佐理人員之交代,應自後任接替之日起三日內交代清楚,且「其交代,由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監交」。與主辦會計人員之監交方式不同:主辦會計人員交代時,依第101條由所在機關長官或其代表及上級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監交(即選項B所述,為主辦人員之監交)。佐理人員層級較低,監交僅由主辦會計人員或其代表為之,無須機關長官參與,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