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14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公務員從事下列何種行為並未違反公務員法之規定?

題目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公務員從事下列何種行為並未違反公務員法之規定? A. 教育部部長在公開市場上購買台積電股票 B. 擔任有限公司之負責人 C. 擔任合夥商號之隱名股東 D. 擔任投標政府機關採購案顧問公司之顧問

官方答案

  • 答案:A. 教育部部長在公開市場上購買台積電股票

解析

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但為避免過度限制其財產權,仍容許單純投資。公務員在公開市場購買上市櫃公司股票,屬被動投資、領取股利,未參與公司經營決策,持股亦未達一定比例,不構成「經營商業」。B 擔任有限公司負責人須實際執行業務;C 隱名合夥股東仍出資並分享營業利益,均屬經營商業;D 擔任與機關採購往來廠商之顧問,涉及兼職及利益衝突,亦在禁止之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