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3題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不服銓敘審定,得依下列何法提起救濟?
題目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不服銓敘審定,得依下列何法提起救濟? A. 公務人員考績法 B. 行政程序法 C. 公務人員保障法 D. 訴願法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公務人員保障法
解析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不服銓敘部之銓敘審定,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銓敘審定涉及公務人員之官職等級、俸給等權益,屬保障法所定得提起復審之事項,須先經復審程序,不服者再提起行政訴訟。此與一般人民不服行政處分依訴願法救濟者有別,故選 C,而非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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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