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19題

公務員離職後,違反旋轉門條款者,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如何處置?

題目

公務員離職後,違反旋轉門條款者,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如何處置? A. 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百萬元以下罰金 B. 裁處罰鍰 C. 給予警告,並公告於網站上 D.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 百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答案

  • 答案:A. 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百萬元以下罰金

解析

公務員服務法的旋轉門條款規定,公務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的股東或顧問;違反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屬刑罰規定,故非裁處罰鍰,亦非給予警告或於網站公告。D 所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與法定刑度不符。故選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