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42題
法律依憲法第170 條之規定,係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者,此為形式意義之法律;而其名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 條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法律依憲法第170 條之規定,係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者,此為形式意義之法律;而其名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 條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律 B. 規則 C. 法 D. 通則
官方答案
- 答案:B. 規則
解析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法律位階名稱為「法」、「律」、「通則」。「規則」屬命令位階(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非法律名稱。形式意義法律指經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之法規,其名稱僅限法、律、通則三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