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23題
依土地法第20 條規定,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核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土地法第20 條規定,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核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取得土地之用途、面積及所在地點,應依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 B. 取得土地時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C. 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須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D.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申請之准駁時,應於受理後14 日內為之,並於核准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官方答案
- 答案:A. 取得土地之用途、面積及所在地點,應依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
解析
依土地法第19條,外國人得取得土地之用途由法律明文列舉(如住宅、商店、工廠、教堂、醫院、外僑子弟學校、使領館、公益團體會所、墳場、遊樂場等),其「面積及所在地點」始由中央地政機關以命令定之。選項A將「用途」亦歸由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與第19條不符,故為錯誤。B、C、D均符合第20條:取得時應檢附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B);變更用途或繼承以外之移轉亦應申請核准(C);政府為准駁應於受理後14日內為之,核准後報中央地政機關備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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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