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B. 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30 萬元為限
C. 其他行政罰之種類不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D. 不得規定連續處罰
參考解答
- 答案:A. 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得處以罰鍰;第3項規定罰鍰經催告逾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故A正確。B項:同條第2項罰鍰最高以新臺幣100萬元為限,非30萬元。C項:其他行政罰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非「不限於」。D項:同條第4項得規定連續處罰,故稱不得規定連續處罰為錯誤。
依土地法第47 條之1 規定,地政機關辦理地籍測量時,得交給地籍測量師為之。此一交給地籍測量師為測量之行為,在法律上的定性為何?
A. 權限委託
B. 行政委託
C. 權限委任
D. 委辦行政
參考解答
解析:土地法第47條之1明定,地政機關辦理地籍測量,得委託地籍測量師為之。此係將地籍測量此一公權力事務交由民間專業人員辦理,受託人於委託範圍內以自己名義行使公權力,學理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稱為「行政委託」(委託行使公權力),故B正確。權限委任(C)係上級機關將權限移轉所屬下級機關;權限委託(A)係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委辦(D)係地方自治團體受上級機關委辦處理事項,均屬機關間之權限移轉,與本題委託私人不同。
有關中央土地行政機關之組織與法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內政部為土地徵收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
B. 內政部地政司為主管土地行政業務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
C.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為隸屬於內政部之行政機關
D.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為隸屬於內政部之行政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為隸屬於內政部之行政機關
解析:本題應選錯誤者為 C。內政部中部辦公室係內政部為處理特定區域土地業務所設之內部單位(派出單位),不具獨立行政機關之地位,故稱其為「隸屬於內政部之行政機關」與組織法性質不符。A 正確: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B 正確:地政司為內政部內部單位,主管土地行政業務。D 正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依組織法係隸屬內政部之行政機關(附屬機關),得對外行文。綜上,C 之敘述錯誤。
依土地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所定之執行機關,在中央政府為何行政機關?
A. 內政部
B. 內政部地政司
C. 財政部
D. 行政院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土地法第5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又第6條規定:「本法所定之執行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中央執行機關即為內政部(部本部),非地政司(內部單位)、財政部或行政院。
土地行政機關之公務人員,對於首長就承辦業務之指示認為有違反業務法規時,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但如認為該命令違法,得直接拒絕執行
B. 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
C. 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責
D. 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但如認為該命令違法,得直接拒絕執行
解析:公務員對長官在監督範圍內所發的命令有服從義務,但若認為命令違法,依規定應負報告義務,而不是可以直接拒絕執行;只有命令違反刑事法律時,才例外無服從義務,故 A 的敘述錯誤。長官若認為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公務員即應服從,因此所生責任由該長官負責,B、C 正確。長官未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長官拒絕者視為撤回命令,D 亦正確。本題問錯誤者,故選 A。
依國土測繪法第4 條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內政部之職掌業務?
A. 測量基準及參考系統之訂定
B. 加密控制測量業務之規劃、實施及管理
C. 應用測量業務之規劃、實施及管理
D. 測繪計畫、成果、資訊、永久測量標之登錄及管理
參考解答
解析:國土測繪法第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掌理事項,包含測繪政策法規與國家測繪計畫之訂定、測量基準及參考系統之訂定與管理、基本控制測量、測繪技術研究發展及國際合作等全國性事項,故 A 屬內政部職掌。至於加密控制測量、應用測量之規劃實施管理,以及測繪計畫、成果、資訊與永久測量標之登錄管理,依同法第5條係劃歸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地方性測繪事項,B、C、D 均非中央職掌。
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土地鑑界複丈,測量人員赴現場配合申請人實施鑑界複丈。此執行鑑界複丈行為之屬性為下列何者?
A. 行政契約
B. 行政處分
C. 行政事實行為
D. 私經濟行為
參考解答
解析:鑑界複丈是地政機關依土地法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派員赴現場測定界址、釘立界標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的技術性實施行為,其本身不直接發生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法律效果,性質上屬行政事實行為。行政處分須係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為;行政契約須雙方意思表示合致;私經濟行為則立於國庫地位為之,均與本題不符。當事人對界址仍有爭執者,應循民事確認經界訴訟解決。
甲所有建築物因地震而完全坍倒,經認定屬全損狀態,並進行清理拆除,甲嗣後申請該建築物之消滅登記。關於該建築物所有權消滅時點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建物完全坍倒時
B. 決定清理拆除該完全坍倒建築物時
C. 坍倒建築物從基地清理、拆除完畢時
D. 消滅登記完成時
參考解答
解析:建築物屬於獨立之不動產物權客體,因地震致完全坍倒、結構全損且喪失經濟上效用時,該建物於客觀事實上已全部滅失,其物權客體不復存在,故所有權於「建物完全坍倒滅失時」即當然消滅。地政機關所辦理之建物消滅登記(滅失登記),僅為確認現況並使地籍登記與真實權利狀態相符之宣示性登記,並非所有權消滅之生效要件,清理拆除亦非時點,故選A。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登記錯誤之損害賠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規費,應提存百分之二十作為登記儲金
B. 登記人員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時,均應由登記機關逕予更正
C. 如因登記人員之故意所致者,由該人員負損害賠償責任
D. 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
參考解答
解析:土地法第68條第2項明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所生損害賠償,不得超過受損害時之價值,故 D 正確。同法第70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A 誤為百分之二十。第69條規定登記完畢後發現錯誤或遺漏,須以書面聲請上級機關查明核准後始得更正,不得由登記機關逕予更正,B 誤。賠償責任主體為地政機關,不因登記人員出於故意即改由該人員自負,C 誤。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下列何者應檢附申報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A. 地政士
B. 不動產經紀人
C. 權利人或義務人其中任一人單獨申報
D. 權利人及義務人
參考解答
解析:平均地權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規定,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共同檢附申報書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實價資訊。非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或單方單獨申報。此為雙方共同義務,以防止漏報實價。
甲申請換發土地所有權狀,承辦地政事務所在完成換發權狀後,辦理權狀換發之登載。關於此登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此為民法第758 條所稱之設權登記,為行政處分
B. 此為民法第759 條所稱之宣示登記,為行政處分
C. 此登載內容對人民不生權利義務變化,為行政事實行為
D. 此登載內容為債權約款登記,具對抗第三人效力,為行政事實行為
參考解答
- 答案:C. 此登載內容對人民不生權利義務變化,為行政事實行為
解析: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2條,換發權狀後辦理權狀換發之登載,僅記載權狀字號、發給日期等事項,內容對人民不生權利義務變化,屬行政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A項設權登記係創設、移轉、變更或消滅權利(民法第758條);B項宣示登記係繼承、法院判決等已發生效力之權利變動(民法第759條);D項債權約款登記係租賃權等債權登記。均不屬權狀換發登載性質。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方式,分為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
B. 網路申請登記項目由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
C.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除未涉權利義務變動者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外,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
D.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規費,得於登記機關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或於收件後繳納
參考解答
- 答案:B. 網路申請登記項目由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
解析:土地登記規則第112條之1第2項規定,網路申請登記項目由「中央地政機關」公告之,非由縣(市)地政機關公告,故B錯誤。A項:同條第1項分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正確。C項:第3項規定除未涉權利義務變動得單獨申請外,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正確。D項:第5項規定登記規費得於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繳費或收件後繳納,正確。
有關擬訂國土計畫須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進行調查或勘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實施勘測而適法拆除障礙物,致所有人或使用人遭受損失者,應予適當賠償
B. 為避免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干涉或妨礙,得逕行進入其所有或管理之建築物
C. 其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但進入國防設施用地,應經該國防設施用地主管機關同意
D. 勘測人員如係進入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勘測,則無出示職務證明文件之必要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其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但進入國防設施用地,應經該國防設施用地主管機關同意
解析:國土計畫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為擬訂國土計畫,得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調查、勘測,並應於事前通知及出示職務證明文件;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惟進入國防設施用地應先經該用地主管機關同意,故C正確。A錯在因適法勘測致生損失者,法律用語為「補償」而非「賠償」;B不得未經程序逕行進入;D縱使進入公有土地,仍須出示職務證明文件以表明身分。
有關國土計畫之制定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全國國土計畫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擬訂和審議,報請內政部核定
B. 直轄市國土計畫由直轄市政府擬訂和審議,報請內政部核定
C. 全國國土計畫中特定區域之內容如涉及原住民土地及海域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 條規定辦理,並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擬訂
D. 國土計畫擬訂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30 日及舉行公聽會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全國國土計畫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擬訂和審議,報請內政部核定
解析:國土計畫法第9條明定全國國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A卻稱報請內政部核定,權責錯置,為錯誤敘述。B依同法第12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由地方政府擬訂,經其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後報請內政部核定,正確。C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特定區域內容,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辦理,並由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擬訂。D擬訂後送審議前,應公開展覽30日並舉行公聽會。
依國土計畫法規定,使用許可申請獲准後,應繳納國土保育費。關於國土保育費法律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國土保育費係基於使用許可提供開發利用之權利,所衍生之對待給付,故是規費之一種
B. 國土保育費係針對土地開發利用所課之普遍性負擔,並無對待給付,故為稅之一種
C. 國土保育費係針對土地開發利用所課之負擔,但指定特定用途,故為特別公課
D. 此係人民基於授益性行政處分所受利益而須給付,故為工程受益費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國土保育費係針對土地開發利用所課之負擔,但指定特定用途,故為特別公課
解析:國土保育費係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於使用許可獲准後向開發利用者收取,並限定用於國土保育、保安、復育等特定用途之金錢負擔。其課徵對象與用途均具特定性,且非因機關提供具體個別之對待給付而繳納,故非規費(A);亦非對全體人民普遍課徵、統收統支之稅捐(B);更與因公共工程建設受益而課徵之工程受益費不同(D)。其性質屬對特定群體課予、供特定用途使用之「特別公課」,C正確。
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0 條規定,對於市地重劃區內,經抵充或列為共同負擔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及抵費地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屬於公共設施用地者,其管理機關為各該設施所在地之地方政府
B. 抵費地管理機關均為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C. 抵費地均須登記為直轄市或縣(市)有
D. 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市地重劃者,抵費地登記為國有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市地重劃者,抵費地登記為國有
解析: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0條就重劃區內抵充或列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及抵費地,區分辦理主體定其登記與管理: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者,登記為直轄市或縣(市)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市地重劃者,抵費地則登記為國有,故D正確。C稱抵費地「均」登記為地方所有,B稱抵費地管理機關「均」為地方主管機關,均忽略中央辦理時之例外,敘述過於絕對。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83 條第4 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其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怠於處理時,實施者得向下列何者請求處理?
A. 監察院
B. 地方民意機關
C. 中央民意機關
D. 中央主管機關
參考解答
解析:都市更新條例第83條第4項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及其執行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怠於處理時,實施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請求處理。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得依法介入、命地方限期處理或代為處理,使都更程序不致因地方消極不作為而停擺。監察院(A)行使者為糾彈、審計等監察權;地方或中央民意機關(B、C)僅有立法與預算監督權,均無從就個案取代行政機關處理,故D正確。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直轄市主管機關檢查該事業計畫之執行情形,發現事業及財務有嚴重缺失,故限期令其改善。該限期令其改善之行為性質為何?
A. 行政罰
B. 管制性不利處分
C. 行政指導
D. 行政執行之間接強制手段
參考解答
解析:主管機關限期令實施者改善事業及財務缺失,目的在於命其除去違法狀態、回復合法秩序,屬對行為之管制措施,學理上稱為「管制性不利處分」(預防性不利處分),B正確。其並非對過去違法行為施加制裁,故非行政罰(A),亦不具裁罰性。行政指導(C)不具法律上拘束力,與本件有強制效果之限期改善有別。間接強制(D)係指怠金、代履行等執行手段,屬行政執行階段,與本件命改善之實體處分不同。
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置委員17 人或18 人,其中1 人為主任委員,由直轄市市長或副市長、縣(市)長或副縣(市)長兼任
B. 委員任期4 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團體出任者,應隨本職進退
C.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之決議,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名義對外行之
D.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之決議,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名義對外行之
解析: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係地方政府依組織規程設置之內部任務編組,並無獨立之行政主體地位,其所為評議結論須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名義對外發生效力,故C正確。A所稱固定17人或18人,與規程所定之員額範圍不符;B關於任期之敘述亦與規程規定有間。D部分,委員會所需經費係由各該地方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並非動用平均地權基金。
內政部為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不動產經紀業受託居間或代理銷售(租賃)不動產廣告案件事務,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其法律性質為下列何者?
A. 行政指導
B. 法規命令
C. 行政處分
D. 行政規則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款,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屬官,就非特定人員之一般事項所為之規定。內政部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係為使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下級機關)處理經紀業廣告案件有一致標準,屬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之內部規範,對外不直接發生法律效果,故為行政規則。A行政指導係對特定人不具強制力之輔導行為;B法規命令須基於法律授權對不特定人民對外發生效力;C行政處分則係就具體事件所為對外直接生效之決定,三者均與本原則性質不符。
依據地政士法之規定,有下列何種情事者,直轄市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地政士開業執照?
A. 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B. 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
C. 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
D. 違反法令規定執行業務
參考解答
解析:地政士法第8條規定,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不得充地政士;其已充地政士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其開業執照,此為法定強制(應)之事由,故B正確。至於A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C收受規定外酬金、D違反法令執行業務,係地政士法第37條之懲處事由,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予以警告、停止執行業務,情節重大者「得」廢止開業執照,屬裁量處分,非第8條所定「應」撤銷或廢止之情形,故非本題答案。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制訂權限屬下列何者?
A. 內政部
B. 地方地政主管機關
C. 內政部委辦地方地政主管機關
D. 內政部委任地方地政主管機關
參考解答
解析: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係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授權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公告訂定,用以統一全國預售屋交易條款、保障購屋人權益,其制訂權限屬內政部。地方地政主管機關僅負責轄內契約稽查與違規處理,並無訂定權限;且其性質為中央統一立法事項,非內政部委辦(C)或委任(D)地方辦理,故B、C、D均非。本題選A。
依土地法第20 條規定,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核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取得土地之用途、面積及所在地點,應依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
B. 取得土地時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C. 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須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
D.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申請之准駁時,應於受理後14 日內為之,並於核准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參考解答
- 答案:A. 取得土地之用途、面積及所在地點,應依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
解析:依土地法第19條,外國人得取得土地之用途由法律明文列舉(如住宅、商店、工廠、教堂、醫院、外僑子弟學校、使領館、公益團體會所、墳場、遊樂場等),其「面積及所在地點」始由中央地政機關以命令定之。選項A將「用途」亦歸由中央地政機關所定之限制,與第19條不符,故為錯誤。B、C、D均符合第20條:取得時應檢附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B);變更用途或繼承以外之移轉亦應申請核准(C);政府為准駁應於受理後14日內為之,核准後報中央地政機關備查(D)。
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需用土地人興辦之事業依法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應將其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該許可僅為徵收處分作成前之內部作業程序,並不生任何效力
B. 許可前應舉行聽證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C. 土地徵收主管機關如果認為該許可違法者,得依職權予以撤銷
D. 規定雖謂應經許可,但許可與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仍得裁量
參考解答
- 答案:D. 規定雖謂應經許可,但許可與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仍得裁量
解析:依土地徵收條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事業計畫之許可為徵收前置要件,具有形成效力;許可與否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裁量,土地徵收主管機關不得逕行撤銷。許可前法律並未強制要求舉行聽證會,且該許可不純粹為內部作業。故正確選項為D。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 條規定,下列何者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行聽證?
A. 興辦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即先行徵收
B. 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須辦理區段徵收
C. 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而有爭議
D. 徵收之土地遇有古蹟、遺址或登錄之歷史建築,而未能避免者
參考解答
- 答案:C. 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而有爭議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1項明定,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先經聽證程序,準用行政程序法規定,以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僅於「因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之急迫需要,未及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時,始免經聽證(即A所示情形)。選項C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而有爭議者,屬一般徵收案件且具重大爭議,正應依第10條舉行聽證以保障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權利,故為正確。B、D各涉及區段徵收與文化資產之特別規範,其聽證與否應視個別法規,非單純適用第10條一般徵收聽證規定。
甲為依法規向稅務稽徵主管機關提出地價稅減免之申請,以掛號郵寄完整之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其申請日期應如何認定?
A. 以申請文件資料送達稅務稽徵主管機關之日為準
B. 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C. 以承辦人員實際承辦日為準
D. 以受理申請機關之收文章為準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49條規定:「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故甲以掛號郵寄完整之地價稅減免申請資料,其申請日期之認定,應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而非以送達日(A)、承辦人員實際承辦日(C)或受理機關收文章日期(D)為準。此規定旨在便利人民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避免郵遞在途期間影響其權益(如申請期限之計算),故選B。
依土地徵收條例與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關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應廢止徵收之情形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之內者,應廢止徵收
B. 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廢止徵收
C. 應廢止徵收時,由需用土地人與原所有權人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D. 廢止徵收處分本身如有違法情形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予以廢止
參考解答
- 答案:B. 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廢止徵收
解析: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9條,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辦理撤銷徵收;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則應辦理廢止徵收。選項A混淆撤銷與廢止,C、D與法定程序不符。故正確選項為B。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A. 拆除被徵收土地範圍之地上物
B. 內政部核准高雄市政府之區段徵收申請案
C. 因道路封閉,警察指揮改道
D. 交通局劃設道路旁邊之停車格
參考解答
土地行政機關就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核定發給抵價地,係基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而成立之行政法律關係?
A. 行政處分
B. 行政契約
C. 行政事實行為
D. 行政執行
參考解答
解析:土地行政機關就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所為之核定,係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性質上為行政處分(A)。土地所有權人因此取得請求發給抵價地之公法上權利,雙方成立行政法律關係,其基礎即為該行政處分。B 行政契約須雙方意思表示合致,本題為機關單方核定,非契約。C 行政事實行為不發生法律效果,與核發抵價地不符。D 行政執行係實現已確定行政處分之手段,亦非本題法律關係之成立基礎。故選 A。
關於區段徵收處分,處分相對人因遲誤訴願期間,不能再以通常救濟途徑加以變更或撤銷。針對此種情形下,該行政處分所產生之效力,應屬於下列何者?
A. 構成要件效力
B. 實質存續力
C. 形式存續力
D. 自力執行力
參考解答
解析:行政處分之「形式存續力」(formelle Bestandskraft)指處分經合法送達後,相對人因遲誤訴願期間等救濟期間,致該處分不再得依通常救濟途徑(訴願、行政訴訟)予以撤銷或變更,而成為不可爭訟之狀態。本題相對人遲誤訴願期間、無法以通常救濟變更或撤銷,正屬形式存續力(C)。A 構成要件效力指其他機關應受處分內容拘束。B 實質存續力則指處分內容對機關自身亦不得任意廢棄。D 自力執行力指行政機關得不待法院判決自行強制實現處分內容。故選 C。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行政文書如採寄存送達時,何時發生送達之效力?
A. 文書寄發時
B. 依法送達完畢時
C. 當事人知悉時
D. 原則上為文書寄發時,例外為當事人知悉時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 74 條有關寄存送達之規定,文書因不能普通送達而寄存於自治或警察機關,並製作通知書黏貼及置放者,視為送達;其效力於依法完成寄存及通知程序、即「送達完畢時」發生,而非以當事人實際知悉為要件。司法院釋字第 667 號亦肯認,寄存送達自寄存日起發生送達效力,不以受送達人知之為必要,此與保障人民訴訟權及法安定性相符。故 A(寄發時)、C(知悉時)、D(原則寄發、例外知悉)均與規定及解釋不符,應選 B。
甲向A 縣政府申請非都市土地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有關其行政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A 縣政府應依當事人之申請開啟程序
B. A 縣政府只須審酌當事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為判斷
C. A 縣政府所為之准駁為行政處分
D. A 縣政府為具體決定時,應以書面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B. A 縣政府只須審酌當事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為判斷
解析:本題應選錯誤者為 B。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提出證據之拘束;非都市土地使用地變更編定,主管機關除審酌當事人提出資料外,仍須本於職權調查事實(如是否符合區域計畫、環境影響等),故「只須審酌當事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之敘述錯誤。A 正確:本件為依申請開始之程序。C 正確:准駁係就具體事件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D 正確:行政處分原則應以書面為之(行政程序法第 95 條)。故選 B。
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稱為:
A. 職權命令
B. 行政規則
C. 法規命令
D. 行政慣例
參考解答
解析:本題定義直接源自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第 1 項:「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故具備(1)法律授權、(2)多數不特定人民、(3)一般事項、(4)抽象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四要件者,即為法規命令(C)。A 職權命令係行政機關未依法律授權、本於職權所訂,原則不得限制人民權利。B 行政規則(同法第 159 條)僅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不直接對外發生效力。D 行政慣例非法明文規範。故選 C。
依行政程序法第34 條規定,行政程序之開始,由行政機關依職權定之;但依法規規定有開始行政程序之義務或當事人已依法規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有關於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地籍圖重測程序之開始,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職權為之
B. 土地徵收程序之開始,由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為之
C. 土地登記錯誤之更正,其程序之開始,由地政機關本於職權或利害關係人聲請(申請)為之
D. 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程序之開始,除土地登記規則另有規定外,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申請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B. 土地徵收程序之開始,由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為之
解析:本題應選錯誤者為 B。土地徵收係為公共利益取得私有土地之強制手段,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程序係由需用土地人(如機關、公營事業)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並非由受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聲請,故「由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為之」顯有錯誤。A 正確:地籍圖重測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職權開始。C 正確:土地登記錯誤更正,得由地政機關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聲請開始。D 正確:買賣移轉登記原則由權利人與義務人會同申請(土地登記規則)。故選 B。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私有土地,應照舊使用。如因其已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依法政府應如何處理?
A. 保留徵收無需補償
B. 徵收土地予以補償
C. 區段徵收重劃分配
D. 應給予損害賠償
參考解答
解析: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意旨,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依相關法規應照舊使用;惟若該私有土地欠缺合法取得權源,致所有權人無法自由使用、收益,已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國家自應依法徵收土地並予以相當補償,以符合法治國原則與公平負擔原則。因此政府應依法徵收土地並給予補償,故選B。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無行政程序當事人能力?
A. 行政機關
B. 法人
C. 自然人
D. 非法人之團體未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能力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行政機關,以及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選項D「非法人之團體未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不具當事人能力,須先選定代表人或管理人始能參與行政程序。選項A、B、C均明文列為具有當事人能力之主體。
依據國土計畫法之規定,從事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之土地利用,於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使用原則下,申請人得申請使用許可。下列何種情形之申請,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
A. 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
B. 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海洋資源地區
C. 申請許可使用範圍屬農業發展地區
D. 申請許可使用範圍跨越2 個直轄市、縣(市)行政區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國土計畫法第28條第1項及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申請土地使用許可權限劃分為: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跨越2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屬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選項C農業發展地區屬地方政府審議權限。選項A、B、D均屬中央主管機關審議範圍。
有關土地行政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受新北市政府委任辦理查核申報登錄資訊事務所為之行政處分,為新北市政府之處分
B. 桃園市政府接到內政部通知核准土地徵收案時,依法應即公告。該徵收公告為桃園市政府所作之徵收處分
C. 臺北市政府辦理市地重劃後,就土地所有權人應繳納差額地價再次發函催繳。該催繳函之性質屬行政處分
D. 建物所有權人甲向建物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惟經駁回。該駁回之性質屬行政處分
參考解答
- 答案:D. 建物所有權人甲向建物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惟經駁回。該駁回之性質屬行政處分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係權利義務發生之行政處分,駁回申請直接影響人民權益,屬行政處分。選項A:受委任機關以自己名義為處分,效力直屬委任機關(新北市政府),但查核申報登錄屬行政管理措施,非直接規範人民權利義務;選項B:徵收公告為徵收程序中之公告行為,非徵收處分本身(徵收處分為核定徵收書);選項C:催繳差額地價屬行政上強制執行程序中之催告行為,非行政處分。
人民對於內政部所為徵收其所有土地之決定不服,經訴願被駁回仍有不服,應提起下列何種訴訟?
A. 課予義務訴訟
B. 撤銷訴訟
C. 一般給付訴訟
D. 確認訴訟
參考解答
解析:內政部徵收土地決定係行政機關依職權就公法上法律關係為單方確定之處分,人民不服提起訴願,訴願決定駁回後,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第1款,應提起撤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該違法行政處分。課予義務訴訟係請求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給付訴訟係請求給付金錢或物品;確認訴訟係請求確認法律關係存否,均非本案適用類型。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公辦市地重劃土地分配結果之公告有異議時,由主管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裁決之。有關於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該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之性質為行政上事實行為
B. 該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之性質為行政處分
C. 該主管機關之調處,與訴願決定有相同之效力
D. 該上級主管機關之裁決,與訴願決定有相同之效力
參考解答
- 答案:B. 該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之性質為行政處分
解析: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7條規定,市地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直接決定權利人分配土地之座落、面積、地價等權利義務內容,對外發生法律效力,屬行政處分。權利人有異議時,主管機關調處屬行政救濟前置程序,調處不成報請上級機關裁決,該裁決具訴願決定同一效力(同條第2項)。選項A錯誤,非事實行為;選項C錯誤,調處非訴願決定;選項D敘述正確但非題目詢問之重點(題目問公告性質)。
下列何種行政行為之法律性質,屬行政程序法第92 條第2 項規定所稱之一般處分?
A. A 地政事務所核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案,並辦畢登記
B. B 直轄市政府依法規規定將地籍圖重測之異議複丈事務委任其所屬登記機關辦理
C. C 市政府依法規規定將地籍圖重測事務公告委託民間測量公司辦理
D. D 縣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 條規定,對於私有空地劃定區域範圍,限期建築
參考解答
- 答案:D. D 縣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 條規定,對於私有空地劃定區域範圍,限期建築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2項規定:「一般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多數人為權利義務之決定。」選項D縣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劃定私有空地區域限期建築,對象為區域內不特定多數土地所有權人,屬一般處分。選項A核准移轉登記係針對特定人之個別處分;選項B委任登記機關辦理複丈係機關內部事務委任;選項C委託民間測量公司辦理重測係行政委託契約行為,均非一般處分。
人民因不動產徵收、徵用而提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 依以原就被原則,應由被告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C. 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之普通法院管轄
D. 可由雙方協議定法院管轄
參考解答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動產爭議事件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人民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提起訴訟,屬不動產爭議事件,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行政法院管轄。選項B錯在適用民事訴訟「以原就被」原則,行政訴訟不適用此原則;選項C錯在管轄法院應為行政法院而非普通法院;選項D錯在專屬管轄不得以協議變更。
下列行政行為或事件,何者非屬訴願程序標的或訴願事件?
A.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申請之否准
B. 市地重劃分配結果公告
C. 地籍重測結果公告
D. 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註記土地徵收公告字號
參考解答
- 答案:D. 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註記土地徵收公告字號
解析:依訴願法第5條規定,訴願標的為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對於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為。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註記徵收公告字號,係依職權登記之事項,屬登記事務之執行,非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為,故非行政處分,自非訴願標的。選項A、B、C分別為登記申請否准、市地重劃分配結果、地籍重測結果公告,均屬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
依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之見解,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徵收補償處分不服,擬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時,其應提起之訴訟種類為何?
A. 撤銷訴訟
B. 一般給付訴訟
C. 公益訴訟
D. 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解答
解析:依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見解,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若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規定提出異議、復議仍維持原補償處分,擬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時,人民之目的係請求行政機關作成核發更高金額之補償處分,而非僅單純撤銷原處分,故其訴訟類型應為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課予義務訴訟」,以符有效權利保護原則,故選D。
因地政機關測量人員測量錯誤導致土地所有權人受有損害,該地政機關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受害人民後,在何種情形下得對該測量人員行使求償權?
A. 測量人員測量錯誤有重大過失
B. 測量人員測量錯誤有具體輕過失
C. 測量人員測量錯誤有抽象輕過失
D. 測量人員測量錯誤輕過失時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國家賠償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害後,對於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員,得請求償還全部或一部。測量人員測量錯誤屬公務員執行職務行為,機關賠償後欲行使求償權,以該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要件。輕過失(具體或抽象)均不生求償權。選項B、C、D均提及輕過失,與法條不符。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其賠償方式為何?
A. 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B. 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C. 全部以金錢賠償方式為之
D. 全部以回復原狀方式為之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以回復原狀為之。」此與民法第213條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不同,公法上國家賠償制度基於行政效率與實務運作,明定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故選A。
依行政罰法規定,有關裁處權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5 年期間經過而消滅
B. 所謂裁處權消滅,即不得再行發動裁處程序
C. 裁處權時效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D. 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時效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參考解答
- 答案:A.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5 年期間經過而消滅
解析:依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經過而消滅。」選項A敘述為5年,數值錯誤,故選A。同條第2項規定裁處權時效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行為結果發生在後者自結果發生時起算(選項C正確);第3項規定經撤銷須另為裁處者,時效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選項D正確);時效消滅即不得再發動裁處,選項B亦正確。
需用土地人為申請徵收土地,進入公、私有土地內依法實施調查或勘測,需遷移地上障礙物致土地所有權人遭受損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予以補償
B. 進入未構成特別犧牲,不必補償
C. 依規定應予損失補償
D. 進入構成信賴利益之損失,應予賠償
參考解答
解析:依土地徵收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進入公私有土地調查勘測,遷移地上障礙物致所有權人損失,應予補償。此屬法律明文規定之損失補償,非國家賠償法上之賠償(排除A),亦非無補償(排除B),亦非信賴利益保護問題(排除D)。此為徵收前置作業造成之特別犧牲,法律規定應予損失補償。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7 條規定:「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違反者依同條例第29 條第1 項第1 款之規定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主管機關對於經紀業之違規行為,以故意為限,認定處罰
B. 主管機關對於經紀業之違規行為,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裁罰,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C. 主管機關對於經紀業之違規行為事實認定所必要而可為證據之物,得扣留之
D. 主管機關對於經紀業之違規行為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參考解答
- 答案:A. 主管機關對於經紀業之違規行為,以故意為限,認定處罰
解析: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行政罰之裁處,以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並非以故意為限。選項A錯誤限縮為故意。選項B正確:同條第2項規定不知法規不免除處罰,得減輕或免除。選項C正確:依同法第21條規定,機關得扣留證據物。選項D正確:依同法第18條規定,裁處應審酌責難程度、影響、所得利益及資力。
人民向土地登記機關申請發給登記簿或地籍圖謄本所繳交之工本費,有關其法律性質,下列何者正確?
A. 規費
B. 特別公課
C. 工程受益費
D. 稅捐
參考解答
解析:規費是人民為獲得行政機關特定給付(如閱覽、抄錄、核發登記簿或地籍圖謄本)所支付之對價,屬規費法所稱規費,本題工本費即為此類。特別公課是針對特定群體、為特定政策目的所課徵之金錢負擔,如污染防治費,與個別給付無對價關係;工程受益費是因公共工程建設受益而課徵;稅捐則是無對價之強制公課。三者均與申請謄本所繳工本費之性質不同,故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