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14題
有關土地複丈申請人,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土地複丈申請人,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合併,由其中一名共有人代表申請 B. 依民法第769 條規定因時效完成所為之登記請求者,由權利人申請 C. 因建造行為鑑界,得由建造執照起造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D.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由承租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官方答案
- 答案:A. 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合併,由其中一名共有人代表申請
解析
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或合併,會變動全體共有人之權利範圍,依土地複丈相關規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應由共有人全體會同申請,不得僅由其中一名共有人代表,故A敘述錯誤。B部分,依民法第769條因時效完成而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者,由主張時效取得之權利人申請;C部分,因建造行為需鑑界者,得由建造執照起造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D部分,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由承租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三者均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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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