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20題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外,統按多少計徵地價稅?
題目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外,統按多少計徵地價稅? A. 千分之二 B. 千分之四 C. 千分之六 D. 千分之十
官方答案
- 答案:C. 千分之六
解析
土地稅法第19條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17條按千分之二計徵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若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則免徵。本題問的是「除自用住宅用地外」之稅率,故為千分之六,選C。A的千分之二是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並非本題所問之一般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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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