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初等考試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27題
有關私有土地最小面積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私有土地最小面積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於其管轄區內之土地,得斟酌地方經濟情形,依其性質及使用之種類,為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並禁止其再分割 B.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5 公頃者,不得分割 C. 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 D. 每宗耕地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
官方答案
- 答案:B.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5 公頃者,不得分割
解析
土地法第28條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非0.5公頃)。選項B錯誤將最小面積寫為0.5公頃。選項A依同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斟酌地方經濟情形...為最小面積單位之規定,並禁止其再分割,正確。選項C依同條第2項但書規定: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正確。選項D依同條第3項規定:每宗耕地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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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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