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0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613 號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目的?
題目
依司法院釋字第613 號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目的? A. 使各權力清楚區隔不相重疊 B. 避免權力因無限制而濫用 C. 使權力相互牽制與抑制 D. 使國家決定更能有效達到正確之境地
官方答案
- 答案:A. 使各權力清楚區隔不相重疊
解析
釋字第613號理由書闡明,權力分立原則之目的在使各權力相互牽制與抑制,避免權力因無限制而濫用,並使國家決定更能有效達到正確之境地,故B、C、D均屬權力分立之目的。至於要求各權力「清楚區隔不相重疊」,並非權力分立之目的;現代憲政設計中各權力間本有交錯、共享與制衡之機制,權力分立重在相互牽制而非截然切割,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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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