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1題
下列何者非屬違反比例原則的案例?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違反比例原則的案例? A. 以法律規定造成個案處罰顯然過苛,而未設適當之調整機制 B. 法律規定之處罰,未分情節輕重一律課處相同之額度 C. 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之規定,未設必要合理之例外規定,對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 D. 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行為時,無正當理由即違反行政慣例
官方答案
- 答案:D. 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行為時,無正當理由即違反行政慣例
解析
行政機關無正當理由而違反行政慣例,係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其憲法依據為平等原則,並非比例原則,故選D。A所述法律規定造成個案處罰顯然過苛而未設適當調整機制,以及B所述未分情節輕重一律課處相同額度,均屬責罰顯不相當,違反比例原則。C所述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且未設必要合理之例外,對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亦屬違反比例原則之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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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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