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4題
下列何者是憲法訴訟法明文規定之憲法法庭審理標的?
題目
下列何者是憲法訴訟法明文規定之憲法法庭審理標的? A. 關於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 B. 關於主管機關應適用何等法律發生疑義之事項 C. 關於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D. 關於省自治法縣自治法省法規及縣規章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官方答案
- 答案:C. 關於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之事項
解析
憲法訴訟法第1條明定憲法法庭審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地方自治保障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等案件。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屬法規範憲法審查,為明文審理標的。A、D 屬舊制大法官解釋事項,B 亦非該法所列,故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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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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