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6題

有關法律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法律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是社會生活上人和人間關係之規範 B. 以正義為其存在之基礎 C. 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 D. 以國家之強制力為其實施之手段

官方答案

  • 答案:C. 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

解析

法律是社會生活上人與人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存在基礎,並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實施手段,這些都是法律的重要特徵。然而,執行法律並非專屬法院;行政機關本於職權適用及執行法律亦屬常見,法院主要職掌審判。因此,「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過度限縮,為錯誤敘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