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6題
有關法律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法律之意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是社會生活上人和人間關係之規範 B. 以正義為其存在之基礎 C. 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 D. 以國家之強制力為其實施之手段
官方答案
- 答案:C. 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
解析
法律是社會生活上人與人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存在基礎,並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實施手段,這些都是法律的重要特徵。然而,執行法律並非專屬法院;行政機關本於職權適用及執行法律亦屬常見,法院主要職掌審判。因此,「有權執行法律之機構僅以法院為限」過度限縮,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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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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