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7題

現行民法規定子女均為父母之繼承人,但社會上仍存在女兒被要求「拋棄」對於父母的遺產繼承權之現象。下列敘述何者最適合解釋此種現象?

題目

現行民法規定子女均為父母之繼承人,但社會上仍存在女兒被要求「拋棄」對於父母的遺產繼承權之現象。下列敘述何者最適合解釋此種現象? A. 女兒經濟能力較好 B. 法律繼受與法社會之落差 C. 女兒較沒有法律常識 D. 女兒較貼心不會帶給父母負擔

官方答案

  • 答案:B. 法律繼受與法社會之落差

解析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編係繼受歐陸法制,引進男女繼承權平等、應繼分均等之規定,但台灣社會受傳統宗祧傳承、財產不落外姓等觀念影響,實務上仍常見女兒被要求「拋棄」繼承,形成「法律繼受」與「法社會實際規範」間之落差,這正是最適合解釋此現象的觀點。A、C、D均以個人經濟能力、法律常識或情感特質立論,無法說明該現象具有普遍性、制度性且集中於女性之性別差異,故非適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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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