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明文規定之平等?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明文規定之平等? A. 國民教育機會平等 B. 兩性實質地位平等 C. 各民族語言平等 D. 平等選舉原則
官方答案
- 答案:C. 各民族語言平等
解析
憲法明文之平等規定包括:第7條法律上一律平等、第129條平等選舉原則(D屬之)、第159條國民教育機會平等(A屬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B屬之)。至「各民族語言平等」,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並無此概括明文;雖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提及國家應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但係針對原住民族之特別保護,非各民族語言平等之一般明文,故C不屬憲法明文規定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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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