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6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之目的?

題目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之目的? A. 提供被害人24 小時緊急救援服務 B. 協調、研究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C. 督導、考核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D. 諮詢及推動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官方答案

  • 答案:A. 提供被害人24 小時緊急救援服務

解析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7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任務為協調、研究、諮詢、推動、督導、考核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提供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屬家暴防治中心業務(同法第11條),非防治委員會之目的。B、C、D三項均為第7條列舉之委員會職掌,故非屬目的者為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