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7題

清帝國在1902 年後著手制定現代化的新法,請問清朝末年留下的新法草案主要以下列何法系為學習對象?

題目

清帝國在1902 年後著手制定現代化的新法,請問清朝末年留下的新法草案主要以下列何法系為學習對象? A. 普通法系 B. 羅馬日耳曼法系 C. 伊斯蘭法系 D. 東亞法系

官方答案

  • 答案:B. 羅馬日耳曼法系

解析

清末新政時期(1901年後)仿行日本明治法制,而日本法系屬大陸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清政府派遣留日學生、聘請日本法學家協助起草《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刑法草案》等,核心法源為德法、日法,屬羅馬日耳曼法系。普通法系為英美法系,伊斯蘭法系、東亞法系均非清末立法模仿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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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