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4題

警察張三逮捕現行犯李四後,發現其為舊識。移送至警局後,張三念在老友一場,遞給李四一隻迴紋針,便利其脫逃,但李四功力不足,未能開啟手銬及門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警察張三逮捕現行犯李四後,發現其為舊識。移送至警局後,張三念在老友一場,遞給李四一隻迴紋針,便利其脫逃,但李四功力不足,未能開啟手銬及門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63 條公務員縱放人犯未遂罪,因其已著手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或拘禁之人 B. 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63 條公務員縱放人犯未遂罪,因其發現李四係舊識,卻未移交他人處理 C. 張三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63 條之犯罪,因該罪不罰過失 D. 張三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63 條之犯罪,因李四並非受羈押之人

官方答案

  • 答案:A. 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63 條公務員縱放人犯未遂罪,因其已著手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或拘禁之人

解析

刑法第163條第1項處罰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張三為逮捕現行犯李四之公務員,竟交付迴紋針便利其脫逃,已著手實行本罪;因李四未能開啟手銬門鎖脫逃,尚未發生脫逃結果,成立未遂。B理由錯誤,未移交他人處理非本罪構成要件;C錯誤,張三係故意非過失;D錯誤,李四為依法逮捕之人,不以受羈押為限。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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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