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學
第4題
晚近家庭暴力日漸成為國內社會學研究的熱門議題,請說明家庭暴力包 含那幾種類型?又在實務上有許多受暴婦女拒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 治中心的協助,且選擇不離開暴力關係…
題目
晚近家庭暴力日漸成為國內社會學研究的熱門議題,請說明家庭暴力包 含那幾種類型?又在實務上有許多受暴婦女拒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 治中心的協助,且選擇不離開暴力關係,請申論其原因。(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家庭暴力的類型: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成員間的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均屬之。學理上常分為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或心理暴力、經濟暴力與強制控制;依對象則有親密關係暴力、兒少虐待、老人虐待、手足暴力及目睹暴力。
- 二、受暴婦女對防治中心協助卻步或不離開,常非單一原因。Walker的暴力循環理論指出緊張期、暴力期與蜜月期反覆,使受害者產生希望與混淆;長期受控也可能形成習得無助。恐懼報復、保護令緩不濟急、加害人掌握住居與子女,均提高離開風險。
- 三、經濟與制度障礙:女性可能因照顧中斷就業、缺乏獨立收入、住居與托育資源不足而無法自立;庇護安置、法律扶助、警政與社政轉介若分散或等待過久,會降低求助意願。移民身分、身心障礙、偏鄉交通與語言障礙,更使可近性不足。
- 四、社會文化與心理因素:面子、家醜不外揚、宗教與「完整家庭」規範,常使受害者被責難或勸和;親友、社區與部分專業人員的責難受害者(victim-blaming),削弱其信任。情感依附、對加害人改變的期待、子女需要父親,以及擔心標籤,亦可能使其留在關係中。
- 五、實務建議:應以創傷知情與風險評估為核心,提供安全計畫、保密與可近的庇護、經濟補助、住宅、托育、法律與心理支持;同時強化跨網絡合作、加害人處遇與跟蹤騷擾防制。尊重案主意願不等於放任,應反覆提供資訊、降低求助門檻,並確保離開與不離開者皆能獲得安全支持。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